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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1-60567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8 14:06:33
所属栏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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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迎接建党百年华诞”为主题。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农业生产主体宣传教育。以农业生产主体为主要培训对象,邀请专业讲师或农技专家,以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生产者法制责任,提升诚信和品牌观念,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云上助农”等新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结合农技知识更新培训要求,组织安排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0课时。通过集中培训,提升全市农产品监管人员的监管意识,更新监管知识,提升监管人员的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年度宣传活动安排,细化宣传举措,加大推进力度,有序开展宣传活动。

2.加强协调联动。要明确责任部门,畅通部门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突出宣传效果。各镇(街道)要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对宣传成效、特色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及时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联系人:张杭,电话:87635718。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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