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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1-60569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8 14:10:34
所属栏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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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海宁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浙江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嘉兴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海宁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农机、农家乐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对标“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新目标新定位,集中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排查整治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科站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平台,宣传普及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知识和先进人物事迹。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力度,深入基层一线,通过现场宣讲、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农业生产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农业生产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全民共创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结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嘉兴市、海宁市安委办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系列活动,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通过周一夜学组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支部学习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落实安全责任;局党委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好《海宁市农业领域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农发〔2021〕7号)文件要求,开展“双夏”农机安全大检查大治理,集中精力对农机、农家乐和休闲观光农业场所、农业设施等农业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做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建党百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专题行”、安全生产“区域行”和安全生产“网上行”等活动,总结推广农业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各科站要充分认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平安农机”等工作重点,加大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活动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助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月期间,请各科站于每周二将安全生产检查表交质监科(联系人:张杭)。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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