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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9 14:5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字号:[ ]


名 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情况:

朱福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由我单位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建议

近年来,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我局先后制定了《农业“两区”绿色发展提升行动》、《海宁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等文件。同时,扎实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工程实施,2020年全市共推广商品有机肥18409吨,减少不合理肥料用量52.58吨,完成统防统治面积12.9249万亩,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25.7418万亩,减少化学农药用量2.82吨。为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我局坚持以申报促提升,以培育促发展的原则,开展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申报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共有各级龙头企业32家,示范性合作社51家,示范性家庭农场58家。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二、关于“增加农业设施用地,提高地产农产品自给率”的建议

针对农业设施用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设施农业用地的分类、范围和规模。我局也高度重视全市农业设施用地少、用地难的问题,积极与自然资源局会商研讨,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布局、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协调安排设施农业用地的布局。此外,您提出提高地产农产品自给率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在每个新建设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都会设立专门的地产农产品销售区域,畅通地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在超市、农批市场等农产品销售场所,我们也会大力推介地产农产品,增加供给率。

三、关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建议

2015年以来,我局不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制定了《海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利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农产品追溯码,将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和生产全过程集合于一张二维码中,确保上市农产品能追根溯源。2017年,我市还成功创建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截止目前,我市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规模生产主体共有537家,基本实现了规模主体可追溯的全覆盖。在市场销售环节,全市所有生产、加工、销售进口冷冻肉类和水产品的企业或个人,使用“浙冷链”。使用“浙冷链”系统可以对进口冷链食品“一码统管、一键排查、一链存证”。一旦发现涉疫货品,即可通过“浙冷链”系统实现一键查询、实时逆向追溯,即时获得结果、及时核查处置。

四、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大抽检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实施主体分类管理,不断加大上市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想,相继开展了“亮剑”、“昆仑”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食用农产品相关行政处罚案件47件,罚没款7.43万元。同时,作为农产品监管的重要手段,我市不断加大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抽样品类包括果蔬类、畜禽类、水产类,并每季度将抽检的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2020年我局共定量抽检526批次,合格率达99.81%,定性抽检7148批次,合格率99.85%,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检849批次,合格率94.82%。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媒体开展了“你点我检”活动2次,抽检食品(农产品)60余批次,抽检结果均在大潮网、海宁日报等媒体平台上公布。

五、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培育、整合和保护农业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目前,全市品牌农业已初具规模,共有浙江名牌农产品5个,嘉兴市名牌农产品2个,浙江省知名农业企业品牌1个,通过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114个,全市主要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59.17%。市市场监管局以“互联互通、点位推进”为主旨,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近两年,共申报海宁桑苗和海宁紫薇甘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另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1件(海昌蜜梨),同时梳理存量地理标志产品1件(斜桥榨菜)。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徐建悦,联系电话:87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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