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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9/2021-61129 发文机关: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3 18:00
责任部门:民政局 责任科室: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所属栏目:其他服务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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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镇长悦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长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长安镇春江路命名的请示》(长政〔2021〕30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海宁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位于长安镇,老庄景苑一区以南,新天地公馆以北,东起中心港,西至仰山路,全长400米,宽7米的道路,命名为长悦路。

望接此批复后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启用新名的宣传工作,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好地名标志,以方便社会交往和对外联系。


海宁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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