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医疗单位: 现将《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三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5日 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三年实施方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的寿命普遍延长,海宁市已经提前步入老龄化。老年痴呆作为脑健康常见疾病,其识别率低,就诊率低,病程长,致残率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及照护压力。2021年,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26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本项目规范、高效、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2023年用三年时间面向海宁市户籍11.6万的65-80周岁老年人开展痴呆早期筛查,按75%的筛查到位率计算,共计完成8.7万人目标人群的初筛,摸清我市老年痴呆患病、诊治、照料、康复现状。对筛查阳性老年人开展干预和随访管理,促进轻度认知障碍老人向正常认知状态转化,延迟老年痴呆症的发生,延缓痴呆患者病情的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心身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准备阶段 1.制订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关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 2.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印制并分发相关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3.镇(街道)、村(社区)层层发动,组织开展辖区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工作,统计辖区老年痴呆早期筛查目标人群数据。 4.招募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问卷调查知识的培训,检验问卷调查的一致性,确保筛查工作的质量。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工作任务。自2021年起,分三年对全市所有镇(街道)的海宁市户籍65-80周岁约11.6万目标人群进行筛查,完成初筛目标人群约8.7万人(2021年计划安排长安镇、盐官镇、海昌街道、马桥街道等四个镇(街道)约2.6万人进行初筛;2022年计划安排周王庙、丁桥镇、斜桥镇、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约3.4万人进行初筛;2023年计划安排许村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约2.7万人进行初筛)。每年对初筛出来的高危人群免费进行精筛。 2.目标人群选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年度筛查目标人群清单,工作人员根据目标人群清单进行筛查动员和通知发放。对人户分离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到位,确保能及时进行筛查。 3.知情同意。在选定目标人群中,项目参与实施单位要周密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发放知情同意书,详细告知筛查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4.筛查登记。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知情同意书(行动不便者须由家属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筛查,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并录入电脑管理系统。 5.问卷调查和风险评估。初筛采用调查员面对面检查以及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问卷使用《AD8量表》和《CSI-D量表》对居民开展老年痴呆风险筛查。调查时应保证居民充分理解问卷的内容,同时保证调查的私密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问卷调查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电脑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提高调查质量和效率。 6.筛查结果告知。初筛后2周内,工作人员在电脑管理系统中打印筛查结果告知书,并记录发放日期和发放形式(居民自取/入户递送)。 7.精筛确诊。对初筛阳性或可疑阳性的目标对象,积极动员和引导其及时至指定医院进行免费精筛检查,初筛结果告知书可作为转诊单使用。精筛项目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同型半胱氨酸、TRUST、维生素B12、叶酸、头颅CT、心电图、血压、量表MMSE、ADL及身高体重等,根据检查结果同步提供后续医学诊疗建议。 8.随访管理。积极发挥现有基层公共卫生三级网络优势,由社区责任医生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方式对辖区初筛阳性者开展每年1-2次的定期追踪随访,督促其及时完成精筛检查,同时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普及防治、照料、康复等相关知识。 (三)总结评价阶段 每年在项目筛查完成后及时汇总分析数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和经验,提升下一年筛查工作质量;撰写年度工作评估报告。本项目完成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提供决策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成立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工作组,由市卫健局徐霞芳局长任组长、戴成英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市卫健局公卫科、市四院以及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实事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公卫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以及各类信息的上报等工作;各镇(街道)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四院作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组建工作专班,由周月强任组长,下设项目筛查组、专家顾问组、技术指导组等,加强对项目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镇(街道)负责所辖村(社区)的目标人群摸底登记、现场安全保障、目标人群组织发动等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合项目工作组开展目标人群的初筛,以及初筛阳性老年人定期随访及健康宣教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市卫健局将实施老年痴呆早期筛查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管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提前通知到各相关镇(街道)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宣传力度,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做实做好本民生实事项目。市四院负责提供相关宣传内容。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合力 项目工作组办公室、市四院要与各镇(街道)、村(社区)、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和协作,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及时反馈筛查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合力推进老年痴呆早期筛查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 强化筛查工作的全程督导,专家组、技术指导组等要重点关注问卷调查时指导语、调查方式等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筛查质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资金管理 根据项目实施预算,该项目预计需投入资金约829.39万元。市四院要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进度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市四院要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工作经费安排,并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