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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1987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6 08:53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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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1年第115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江苏省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团结村委会下弄安村民小组,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睢阳区帝景南苑北区、睢阳区妇幼保健院,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根据海防办〔202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上述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1年8月13日起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洪泽园三村宏盛家园十栋、崔朱社区泽地华城12栋、王庄村13组胡桑田庄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乾城嘉园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8月13日起离开上述地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1年8月13日起离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1年8月14日起湖南省湘西州古丈县默戎镇墨戎苗寨、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五里牌社区公租房小区、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铂金汉宫小区二栋、七栋,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裕兴路4号厂区办公宿舍楼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8月14日起离开上述地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1年8月14日起离开湖南省湘西州古丈县、吉首市、益阳市赫山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相关人员到达海宁后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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