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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2437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30 09:28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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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1年第129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自2021年8月28日起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睢阳区帝景南苑北区,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后曹村、于家村、文家村、刘家村、孙庄村、田家村、前曹村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8月28日起离开上述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1年8月28日起离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商丘市睢阳区、开封市尉氏县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根据已公布的上海市松江区、浦东新区阳性病例流调结果,鉴于未发生社区传播疫情,经省疫情防控办综合研判,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仓丰路855号(有庐公寓),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1049弄界龙花苑小区和祝桥镇盐朝公路798号锦江之星(东海镇店)、千汇路280弄千汇苑一村小区、千汇路1000弄祝和苑北区5个中风险地区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和祝桥镇除中风险地区外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上海市松江区除永丰街道、浦东新区除川沙新镇和祝桥镇以外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相关人员到达海宁后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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