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投资平台,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嘉兴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在二季度开展了一系列质量安全检查及扬尘污染防治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质量安全检查方面 2021年4~6月,我局采取全面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复查)项目367个次,以起重机械、深基坑、混凝土质量、生态环境、建筑节能、重大节日(活动)保障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9次,季度联合大检查1次,共涉及建筑施工企业55家,监理企业39家,累计建筑面积1087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书176份。 (二)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方面 2021年6月中旬,各属地政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了二季度扬尘污染防治等级考核评价工作。6月25日至7月4日,我局会同市生态办、综合执法局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查,共抽查项目22个,累计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目前,二季度考核评价工作已完成,对全市297项在建工程(不含附属工程和市政工程、停工工程)进行了评定,评定结果(详见附件2)为A级38项,B级115项,C级138项,D级6项,分别占12.8%、38.7%、46.5%和2.0%。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平稳。但对比上一季度考核结果,C级、D级项目略微增多,表明各企业、项目之间扬尘防治管控还存在明显差距,尤其在基础和室外配套阶段性扬尘防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各项目责任单位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根据我局检查情况,部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施工质量:部分项目立柱箍筋、底板钢筋等绑扎不规范,二次构造柱存在漏浆、振捣不密实等问题,防水涂料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且未进行验收,楼梯PC构件安装不规范; 2.质量资料: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对钢筋等原材料进场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复核,未对抽样送检进行旁站见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与实际不符;部分项目保温材料送检规格、性能指标不全,送检时间滞后; 3.原材料保护:部分项目钢筋堆场未硬化,钢筋随意堆放,防水卷材堆放未采取防晒措施; 4.混凝土拆模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在拆模前上传拆模试块报告以及监理或第三方出具的混凝土强度符合性证明,监理单位未对拆模报验资料进行审核。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一是个别项目监理单位责任不落实,存在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监理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如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荣府二标段、异地新建袁花中心卫生院项目(一期)项目监理过程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齐,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范铖杰、周国妹、徐陈东、庄建平、范润旖等21人分别作为年产9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等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对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详见附件1。 2.现场安全管理: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仍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意识不强,流于形式;二是部分项目公司检查记录缺失,项目对公司检查整改回复不详细不具体;三是个别项目对于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或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未根据论证意见进行回复闭环。甚至出现专项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际施工不符的情况;四是部分项目高处作业不规范,存在现场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临边防护设置不及时,通道口防护棚、钢筋加工棚缺失,移动式脚手架随意搭设等问题;五是部分项目临时用电不规范,表现在未按TN-S系统接线、“一闸多接”、民工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问题;六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存在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塔吊作业半径外电防护不到位,安全巡查、维保等问题;七是部分项目未落实防汛防台相关要求,存在应急物资储备数量不足,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生态环境方面 扬尘防控措施阶段性差距明显,较多项目在前期桩基以及后期附属施工阶段管理上存在缺位,导致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大门口冲洗不严、车辆带泥上路,现场裸露土未及时覆盖,未采用硬质围挡进行封闭施工等;个别项目存在施工门口污水外溢,生活区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未分类,随意丢弃、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如浙江巨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20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新建项目(1#-3#车间、地下室)及年产200万米高档时尚装饰面料新建项目(1#-2#车间、地下室)项目、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盐官音乐小镇——盐官古城旅游项目33#地块净水厂及周边商业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项目、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江西良益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浙江钱塘云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钱塘云湾中心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二季度扬尘污染防治考核等级被评定为D级。详见附件2。 三、典型案例 (一)项目名称:上荣府三标段 建设单位:嘉兴荣祥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华键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突出问题: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乱,建筑垃圾、废旧模板未及时清理,楼层临时消防水源未配置水枪水带;2.公司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悬挑架专项施工方案与规范不符;3.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到位,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悬挑架型钢梁、反拉索设置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4.高处作业:电梯井道内防护不到位,楼梯临边防护不规范;5.施工用电:电缆线严禁沿脚手架敷设;机械加工区电缆沿地明设无过路保护,重复接地设置不到位。 (二)项目名称:上荣府二标段 建设单位:嘉兴荣祥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突出问题:1.防水卷材保护层钢筋网片偏位;2.砂石料未覆盖,现场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分类不到位;3.现场搭设木板房,易燃材料边消防设施缺少;4.脚手架:转角处悬挑大于50cm处立杆缺少,立杆底部宜设槽钢,高低立杆水平杆未跟通,剪刀撑设置不规范;5.悬挑架拉杆部分单螺帽,两个拉杆同一处固定,底部水平封闭不到位;6.总配房一闸多接,缺挡鼠板,接地线不规范,塔吊照明控制箱设置不规范。 (三)项目名称:年产200MW光伏材料构件及390万套光伏组件边框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上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欣特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宁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突出问题:1.底板垫块数量偏少,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足;2.施工主干道未硬化、裸土覆盖不到位;3.总配室少照明灯,未采用TN-S接地系统,部分机械少开关箱,部分电箱一闸多接;4.脚手架缺少支撑,脚手片未铺设;5.基坑西侧塔吊基础距基坑方案为51米,实际距离缩小,应采取加固措施,基坑缺少监测。6.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履职。 (四)项目名称:海宁芈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苑公馆(暂定名)项目 建设单位:海宁芈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典(嘉兴)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突出问题:1.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覆盖,大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施工围挡设置不到位;2.现场基坑支护做法与设计围护图不一致;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已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四、相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建立排查整治制度,加强常规巡视检查,以大排查大整治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同时要高度重视对施工管理和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创新有效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从而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危大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要立足项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特别是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回复等程序确保落实闭环。此外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环节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施工方案不“落地打滑”。 (三)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各企业严格对照《海宁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通用标准》要求,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尘十条”,做好工地门口“六个一”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及生活区周边污水不直排,垃圾不随意丢弃,有效提升工地文明施工形象,切实改善我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附件:1.项目安全员未到岗履职情况一览表 2.海宁市2021年二季度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评价汇总表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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