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海宁市“村企爱心公益岗”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民政局 海宁市工商业联合会海宁市慈善总会 2021年6月2日 海宁市“村企爱心公益岗”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为高质量落实中共海宁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共富•同行”党建引领共同富裕工程的意见》(海委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社会公益暖心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先富帮后富、助推共同富裕的社会化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具有“国际品质潮城”辨识度的党建引领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市)。经研究,决定实施海宁市“村企爱心公益岗”帮扶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家庭自愿”原则,倡导济困互助的社会风尚,围绕先富帮后富、助力共同富裕的目标,通过村(社区)开发村级公益岗位、爱心企业认领岗位工资、困难群众就业上岗的“爱心公益岗”模式,使困难家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成员通过付出劳动每个月获取稳定工资收入,以项目化帮扶促进困难家庭有效增收,助力困难群众共同富裕,为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贡献力量。 二、帮扶原则(一)坚持党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引领作用,为保障帮扶项目取得实效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回应困难群体关切,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具体内容1.帮扶对象。持有效《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证》、《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家庭;以及其他边缘临界相对困难家庭,由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家庭困难程度,倒排5-10户列入项目帮扶对象范围(移民安置村要优先帮扶移民困难家庭)。 2.帮扶方式。推行“爱心公益岗”模式,由村(社区)围绕长效保洁、绿地养护、垃圾分类等实际需求,面向属地帮扶对象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按照岗位发放每月1000-2000元工资,让困难家庭通过劳动付出实现就业增收。所取得的“爱心公益岗”工资性收入列入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不计入困难家庭收入计算范围,并对不计入部分计算期内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按有关规定予以合理扣除。 3.资金来源。帮扶资金以爱心企业自愿捐赠的方式筹集,按照村(社区)核算出的公益岗位工资总额,由爱心企业通过慈善总会定向捐赠,并可享受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村企爱心公益岗”帮扶项目作为高质量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引领共同富裕”工程的重点工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要积极承担“村企爱心公益岗”帮扶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典型经验和帮扶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增收致富的浓厚氛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和市工商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