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海宁市公共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海宁市公共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蝶变跃升、奋勇争先”的主题主线,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队伍能力提升、深化社会心理服务,推进“健康海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建设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并防”,持续发挥抗疫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集成应用平台,重点做好监测预警、核酸检测、精准处置、医疗服务、疫苗接种、物资供应、基层防控等工作,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地区疫情防控管理闭环,持续完善“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体制机制。健全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队伍,参与乡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效建立起人群免疫屏障,落实方舱式临时接种点建设,根据浙江省、嘉兴市要求按时完成目标人群接种工作。完成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落实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打造增强型P2实验室,逐步实施预算采购。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检测能力,做好迎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加快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调溯源、现场调查处置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等能力。统筹做好流感、登革热等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推动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策略,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三)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宣传贯彻“一办法两预案”,结合本地实际,适时修订《海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实施方案》,密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应急网络。制定应急知识培训方案,建立实战演训机制,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技能大比武、大练兵,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性开展基层卫生应急队伍拉练和举行多部门参与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演练,以医共体为单位全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二、深化健康海宁建设 (四)推进“四大体系”建设。推进高水平建设健康海宁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构建,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将疫情防控、重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任务纳入健康海宁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健康浙江、健康嘉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年度健康海宁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聚焦补齐短板弱项。加强落实健康海宁行动26项专项行动,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 (五)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辖区100%的农村文化礼堂开展健康讲座、健康活动、健康服务等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选定一个健康主题,开展一场镇级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现场活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重点单位(托幼(育)机构、学校、养老机构)营养健康工作开展率达到省、市定要求。开展营养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创建营养示范学校、营养示范养老机构、营养活动室等。 (六)实施健康海宁重点工作。实施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程、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有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重点人群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结直肠癌筛查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筛查项目。积极开展饮用水水质、空气污染(雾霾)、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推进全市控烟工作,强化无烟机关等无烟环境建设。巩固地方病监测工作,实施尘肺病、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营养健康和职业健康工作。 三、推进基层卫生工作 (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共体“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模式;继续提高资金保障力度,落实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2021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92元,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标准提升至70元。各镇/街道按常住人口的20%予以配套。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机制,以服务效果和居民感受度为重点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精细化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管理、质控和开放等业务流程,年内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100%,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做细做实健康管理,优化健康体检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深化开展项目质量提升活动,开展季度工作督导。创新绩效评价方法,加强信息化手段在项目绩效评价中的深度应用。 (八)深化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坚持质量优先,稳步扩面,十类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巩固在70%以上,其中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80%以上。为居民提供灵活多样的签约服务周期,探索开展在线签约和续约。提升签约服务能力,做实做强基层全-专联合门诊,优化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深化签约服务内涵,全面落实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合理拓展适宜的服务内容。有序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举办“5.19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活动。完善签约服务政策,完善稳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筹资机制,加强绩效考核管理,保障签约服务经费足额到位。 (九)夯实社区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的区域调整及人口变化,合理规划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工作,修订与下发创建标准。对不具备条件设置村卫生室的村居,通过医共体统筹安排巡回医疗服务,确保卫生健康服务全覆盖。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两年一次考核工作,抓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培训。2021年度,全市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提升改造5个。 (十)完善基层机构补偿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改革方案,落实按标化工作当量法核拨财政补助资金。推进基层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与标化工作当量法资金分配挂钩,实现机构内部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和规范化。优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改进服务质量为目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四、打造社会心理海宁模式 (十一)完善医疗机构心理服务平台。重点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市妇保院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中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十二)提升心理卫生服务能力。以精神(心理)卫生专业人员为骨干,吸纳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等领域心理专家,发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等人员的作用,开展心理健康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十三)开展市级“健心客厅”建设。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建立“健心客厅”,加强心理健康方面的资源供给,创设安全有益的学习环境。针对0-3岁婴幼儿、学生、老年人、夫妻、重点人群等对象的心理需求提供特色服务,定期开展阅读疗法、婴幼儿养育指导、个体心理服务、读书会、沙龙讲座等活动。完善“健心客厅”心理顾问队伍,促进能力提升,建立案例讨论与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公益普惠的、涵盖全民、全域、全生命周期的社会心理服务。 五、做好民生实事项目 (十四)推进落实各级民生实事。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提高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和治疗率,在周王庙镇、袁花镇、海昌街道等开展筛查工作,年度完成4.4万名目标人群结直肠初筛、完成2000例上消化道机会癌筛查。继续开展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减少流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降低流感对老年人的健康影响,年度完成3万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工作。开展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2021年完成长安镇、盐官镇、海昌街道以及马桥街道约2.6万目标人群的初筛,对初筛阳性老年人开展定期随访和早期干预,建立我市老年痴呆患者早期筛查模式和地区流行病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