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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1-63421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09-27
责任部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改革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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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第七轮强村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第七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强村计划”的意见》(海委发〔2018〕3号)、《海宁市“强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村扶领〔2018〕1号)文件精神,经项目验收小组审查,需拨付海宁欧洲(瑞典)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等两个项目补助资金826万元,现将相关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01531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

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

8078271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1年已验收项目情况.xls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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