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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20-62806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03
所属栏目: 政策解读 有 效 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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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及编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海政通告〔2020〕号)。

二、解读内容

(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促进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镇人居生活品质。

(二)制定依据。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嘉兴市犬类管理“扩面 提质 强效”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和海宁市人大《关于扩大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管理区进行扩大。

(三)政策措施

把镇政府所在地全部纳入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严格管理,共划设17个区块(面积118.946平方公里)为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

(四)其他事项

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管理工作依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管理。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王永猛;

联系方式:0573-892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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