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及编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海政通告〔2020〕号)。 二、解读内容 (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促进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镇人居生活品质。 (二)制定依据。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嘉兴市犬类管理“扩面 提质 强效”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和海宁市人大《关于扩大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管理区进行扩大。 (三)政策措施 把镇政府所在地全部纳入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严格管理,共划设17个区块(面积118.946平方公里)为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 (四)其他事项 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管理工作依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管理。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王永猛; 联系方式:0573-8926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