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2835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06 09:06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1年第133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2021年9月4日起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千汇路280弄千汇苑一村小区、千汇路1000弄祝和苑北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9月4日起离开上述地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1年9月4日起离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祝桥镇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相关人员到达海宁后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