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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2-65800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17 14:03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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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2年第13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陕西省西安市疫情形势,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综合研判,对有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大雁塔街道、等驾坡街道、电子城街道、杜城街道、小寨路街道、漳浒寨街道,碑林区长安路街道,灞桥区洪庆街道,新城区西一路街道,长安区郭杜街道、韦曲街道,高新区鱼化寨街道、丈八街道、细柳街道,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沣东新城斗门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有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灞桥区、新城区、长安区、高新区、西咸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陕西省西安市其他县(市、区)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陕西省咸阳市14天内无本土确诊病例,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不再对有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不再对有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和泾阳县旅居史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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