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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农经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6: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海宁市农经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农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埭路228号市农经局办公室;邮编:314400;电话:87221925;传真:87222032;电子邮箱:hhl@hnny.gov.cn。

一、概述

2013年,市农经局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契合农业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不断完善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明确1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并落实1名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不断提高质量。对局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行政许可、人事任免、政策文件、招投标公告、政务活动等,基本涵盖了《条例》规定要求公开的项目

(三)不断丰富载体。一是重点做好“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依托“海宁农经在线”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局日常行政活动和重大事项。三是依托农技110电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助农惠农政策等。四是结合送法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纸、宣传册等途径、大力宣传农业行政许审批和助农惠农政策等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我局的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和最新信息公开类信息。

1、工作动态类信息。农经部门公开的主要是农业生产方面的信息,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组织,为此,我局在农业机械化推广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农业机械的推广鉴定和许可证核发工作、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农业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农业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重点农业项目、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农用机动车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驾照收费标准、农机监理规费的监督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情况、全市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全市病虫害的防治、全市植物检疫、农药管理及农药残留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统计调查、种子新品种生产、农资打假等方面的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政府机构职能。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3、农业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农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涉及到收费问题,也就没有减免情况事件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近几年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尚存差距,主要表现在有时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公开信息不够全面等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面,更新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力争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海宁市农经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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