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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6: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推进阳光人社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建设。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此外明确工作机构,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市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严格执行市里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部门(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在本部门(单位)公文制发时注明是否公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和强化工作监督。

(三)完善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局门户网站、海宁人才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就业、社保、人才等政务信息868条,回应公众咨询126 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提供信息件数6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较为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就业政策、人力资源信息发布等,需要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同时,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3.对科室(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业务流程优化,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

四、2013年工作目标

围绕人民满意这一目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打造“阳光人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共享,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互通有无。同时,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单位),实现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各类信息。

2.规范工作流程。各科室(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方便公众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探索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

5.加强学习与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网络微博观察员及时引导好舆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项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6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6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126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868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21月1日—2012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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