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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农经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6: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海宁市农经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农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埭路228号市农经局办公室;邮编:314400;电话:87221925;传真:87222032;电子邮箱:hhl@hnny.gov.cn。

一、概述

2011年,市农经局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农业工作实际出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注重工作机制的完善,明确了分管信息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落实一名办公室人员具体操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强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条例》规定,对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行政许可、人事任免、政策文件、招投标公告、政务活动等,基本涵盖了《条例》规定要求公开的项目。二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严格按照《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的规定格式编排所公开的信息,做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三)完善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在重点做好“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海宁农经在线”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农经在线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设立了海宁报道、农技110咨询等专栏,对局日常行政事务、招投标公告等进行公开和在网上开展政策、法规等咨询答复。二是依托农技110电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农技110电话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农技110电话的群众知晓率,努力提高农技110电话的服务质量,使农技110电话成为我局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助农惠农政策和农业科技信息的重要平台之一。三是依托举办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送法下乡、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纸、宣传册、专家授课等途径,大力宣传农业科技知识、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和助农惠农政策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截至2011年底,已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2条。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6条,占1.2%;政策性文件36条,占7.2%;计划总结1条,占0.2%;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占0.2%;人事任免信息3条,占0.6%;在海宁农经在线发布局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453条,占90.6%。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我局的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和最政策文件类信息。

1、工作动态类信息。农经部门公开的主要是农业生产方面的信息,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组织,为此,我局在农业机械化推广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农业机械的推广鉴定和许可证核发工作、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农业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农业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重点农业项目、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农用机动车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驾照收费标准、农机监理规费的监督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情况、全市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全市病虫害的防治、全市植物检疫、农药管理及农药残留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统计调查、种子新品种生产、农资打假等方面的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政府机构职能。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3、农业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农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了解相关科技知识、渔业养殖知识、农业项目申报事项、植物病虫害防治知识、土地承包等方面情况的共57人,相关科室和站所中心都一一进行了答复,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好评;通过电话提问的136人,请农技110进行了认真解答。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暂时还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申请。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涉及到收费问题,也就没有减免情况事件情况。

六、2012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文件,熟练网络平台操作,提高工作能力,强化队伍素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力度,强化督查审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操作规范,确保公开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熟悉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开展单位文件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严格按照公开格式和要求编辑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收集梳理,加大公开力度。一是量有增加。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争取公开信息量有提高;二是面有扩展。根据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目录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质有提高。把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附表 


海宁市农经局

2011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136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952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500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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