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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0: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民政局(地址:海宁市南苑路358号),联系电话:0573-8788530。

一、概述

201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全面推动民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印发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全局动态类信息的主要内容、考核办法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局属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落实专人维护网站,严格按照规定接入政务外网,及时收集发布信息,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以及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提高专管人员业务水平。6月23日,市民政局邀请市委报道组沈达主任为大家讲课,集中进行民政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政宣传报道和公文写作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做到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定期对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

201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累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600余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婚姻登记、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地名管理等方面。

积极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党政公文交换系统、天宇信息交换系统等系统,搭建起了与省民政厅、嘉兴市局、市委市政府信息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在海宁民政信息网开设了办事指南、便民电话、政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权威报道,解答网民提问,加强网络宣传。试点研发了集办事流程、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民政政务大厅平台,把民政工作搬到网上,拓展为民服务的新渠道。此外,还提供了36项内容的业务表格下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推进。全年,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受到群众好评。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全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市民政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此,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进一步开阔视野,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民政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民政助理员的培训,通过公文写作教育培训、交流座谈会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相互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统计附表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

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600多次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84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海宁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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