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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6: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09年,市劳动保障局根据《条例》和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政策措施和政务活动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建设。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此外明确工作机构,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市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严格执行市里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部门(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在本部门(单位)公文制发时注明是否公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和强化工作监督。

(三)完善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务活动和最新文件等相关业务信息,通过网上接收群众的咨询。在本部门(单位)网站首页设置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链接。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局办公室,联系方式:87226641。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09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总信息数为600条(包含劳动保障局网站和政府信息网)。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提供信息件数5件,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871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仅收取部分复印、邮寄等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亲民便民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机构人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

(二)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从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事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积极主动。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月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项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5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5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871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600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091月1日—2009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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