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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民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0: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民政局(地址:海宁市南苑路358号),联系电话:0573-8788530。

一、概述

2008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全面推动民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民政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严格把关、专人具体负责的良好格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

(二)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改版民政外网,完善网上咨询栏目,做到方便快捷的解答咨询,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以及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提高专管人员业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做到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定期对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

2008年,我局累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350余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婚姻登记、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地名管理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受到群众好评。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全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市民政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此,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进一步开阔视野,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民政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民政助理员的培训,通过公文写作教育培训、交流座谈会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相互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海宁市民政局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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