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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0: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hai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硖石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邮编:314400,电话:87044023)。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街道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职责分工,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公开内容

2013年,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件。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海宁硖石街道专栏查阅我街道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相应费用产生。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街道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状况较好,但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多。接下来,街道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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