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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0: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人民路181号,电话:87259810,电子邮件:cgzfj@haining.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定期更新、及时发布,全年该项工作运转正常。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2013年我局以“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各司其职”为原则,对于公开的信息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把好审核关,重要信息由组长审核。办公室作为该项工作的主管责任科室,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与梳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及时更新、发布,做好公开受理及后续工作。

(二)完善制度、注重规范。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局按照《海宁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格式文本》四个配套文件的要求,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概况类3条,占2.7%;政策文件类87条,占78.4%;人事信息类21条,占18.9%。机构概况类、行政审批类公开信息主要是对原有信息进行了更新与完善,其余类别主要是新信息的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所以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进展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布载体单一。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发布在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群众知晓率和查阅率不高。二是业务能力不足。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的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采编、更新等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并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优化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提高发布信息的利用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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