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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财政(地税)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08: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概述

海宁市财政(地税)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财税工作实际出发,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开展“五化”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扎实开展梳理及完善,有效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管理制度化。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公开内容、操作办法、审核办法、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细则,明确公开目录,做到制度先行。

二是程序规范化。根据“谁主办、谁采集”的原则,由各科室信息采集员制作信息并上报,对每一条公开信息,均要求填写《财政地税系统政府公开信息审核表》,由采集员签字后,交科室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审核,再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三是形式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事项、行政职权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对每一项政务职权事项形成内容信息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岗位设置,全面准确发布公开信息。2012年,共梳理历史公开数据400余条,对涉及我局的21项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公开内容与格式,逐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是内容重点化。结合财税工作实际,拓宽公开内容,重点抓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人事信息、财税新闻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9个大类,以及9大类下分的24个小类。

五是监督常态化。加强监督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其纳入民主行风评议范围,邀请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财税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议监督,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落实,全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涉及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公共服务、重要报告、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等七个大类。自《条例》施行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590条。通过政府公报刊发公文7件。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或渠道公开:“中国海宁”门户网站(www.haining.gov.cn)和财政(地税)局网站(www.zjhnltax.gov.cn),市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馆)、海宁日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件。收到申请后,我局相关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了仔细核对,并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最终由于申请公开的文件并不存在,故无法公开,我局将结果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对依法申请公开,本局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财政、价格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

到目前为止,本局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本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较为狭窄,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严谨性、公开内容实用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鼓励积极参与。加大对本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信息获取途径,促进他们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营造自下而上的公开氛围,鼓励公开信息、查询信息、共享信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财税工作实际,细化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其作为科室、局属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据,并及时调整各科室信息采集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增加公开数量。同时严把审核关,确保公开质量。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根据工作情况,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特别是加大公众性信息的公开力度,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尤其是要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动和落实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8项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微博等各类资源,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完善各专栏的信息共享,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微博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见附件)。

海宁市财政(地税)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1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1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条例》施行以来已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590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16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21月1日—2012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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