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水利局(地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邮编:314400,电话:0573-87290309)。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政策措施和政务活动的透明度。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由各科室提供信息材料,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办公室负责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全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信息、工作规则、发展计划等方面。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载体不够丰富,利用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公开的少。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问题,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公众对水利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以信息公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水利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企业查询和联系办事。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水利局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事 项 | 件 数 |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 0 |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 0 |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 0 |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 0 | 《条例》施行以来 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501 |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 81 | 行政诉讼件数 | 0 | 行政复议件数 | 0 |
(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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