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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水利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09: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水利局(地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邮编:314400,电话:0573-87290309)。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各科室负责提供资料,办公室负责推进,形成了较健全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海宁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宁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严格执行《海宁市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本单位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规范登记审查。

(三)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做好网站公开,在信息形成后及时按照规范和要求在对应的栏目进行录入。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公开水利工作动态,尤其是重大水利工程进展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全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等方面。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作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

(二)加大公开力度。从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围绕水利工作,重点推进项目进展、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水利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水利局

2010年1月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项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条例》施行以来

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54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28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091月1日—2009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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