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电子版通过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邮编:314400;联系电话:0573-8725100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城市建设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我集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集团通过“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7条。其中:机构概况(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计划总结)1条、工作信息(重大事项)1条、人事信息(人事任免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以微博微信回应1次。我集团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集团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与我集团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 3.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增加人员配置和人员培训;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更加注重采取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形式公开;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七、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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