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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4: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联系电话:0573-87233133。

一、概述 

2013年,市公安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组织、制度、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全面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注重监督管理,推进相关配套制度落实。通过采取不定时抽查、组织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查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上网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升级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公开内容。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努力健全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同时,通过行风热线,建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评议员制度,开展人民警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等工作,强化外部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夯实公安机关的群众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互动,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

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累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2600余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推进。全年,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全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公开实效性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

(二)突出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政务专题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强化信息公开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

(三)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进一步开阔视野,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群众更加方便高效地获得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统计附表


海宁市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

解答咨询次数

2600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836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22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31月1日—2013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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