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和“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gtj@haining.gov.cn,联系电话:0573-87241223。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据《条例》以及省厅和嘉兴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主动提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造阳光国土、法治国土、廉洁国土、服务国土。截至201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坚持实行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信息中心和各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因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制定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及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我局又制定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络(网站)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含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安全审计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员制度》。
(三)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根据省、嘉兴和海宁统一部署,我单位作为中国海宁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市级责任部门单位之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互动交流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增加了涉及行政审批等重点公开项目的“阳光规划”、“阳光征地”两个阳光工程子网站,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打造阳光国土,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另外,在局门户网站上还增设了“档案信息网”子网站,公开了我局档案动态、制度、室藏档案等内容。
(四)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全体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局信息中心对各科室(所)具体经办人员组织了一次专题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还包括信息公开范围、各科室(所)职责分工、相关保密知识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概况:2013年度,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部门概况、新闻动态、图片新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政府信息、通知公告、法规文件、公告公示等44个大类,133个小类。
(三)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1.“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74/index.html;
2.“中国海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海宁日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3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条,并按时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其中1条申请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另外1条经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已取消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