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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4: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由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本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概况

1.完善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由海宁市规划建设局编制了《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三个配套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

2.建立了政府信息审核公开机制,专人负责信息审核

结合本局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我局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构,负责本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日常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审查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3.增加了网上信息公开栏目

今年在局外网上,新开辟了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党务公开等专栏,配合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完善海宁房管网政务公开平台、透明售房网,商品房网上签约平台,为营造透明公平的房地产市场起到重要作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信息保障和办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455件,本年度上传主动公开16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依法及时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效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业务活动较多,而建设进度(成绩)方面偏少。二是网上申报和网上受理工作还显滞后,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13年我局将继续稳妥、扎实地推进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除了继续加强网络安全、做好服务保障以外,重点做好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及时性,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更新办公自动化系统。目前的局办公OA系统虽然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效地节省了资源与时间,但是在文件传阅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查阅文件比较麻烦,计划明年对OA系统进行更新升级。

2.筹建信息处理和存储服务器。加强信息处理和存储系统的建设,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存储、查询、交换以及各类应用系统访问、管理、维护的服务,完成信息资源从分布到集中的战略转变。建立数据备份系统,实现所有业务数据实时存储与备份,逐步建立异地容灾系统,制定容灾机制,确保在各种灾难损害发生后,最大限度地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正常应用服务。

2.建设、更新管理系统。建设“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 三维管线信息系统”;“海宁市建筑业综合管理系统”完善政务办公系统“ 房产综合地理信息系统”; “海宁透明售房网”和“公众应用服务系统暨天地图•海宁”, 建成高效的综合业务管理体系。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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