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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4: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联系电话:0573-87233133。

一、概述 

2012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全面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印发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全局动态类信息的主要内容、考核办法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局属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落实专人维护网站,严格按照规定接入政务外网,及时收集发布信息,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以及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提高专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专(兼)职信息员培训会,集中进行公安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宣传报道和公文写作水平。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次,参训人员40人次。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管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定期对窗口警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促使警务活动及时、准确公布于广大群众,有效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办事不公形象的产生,有力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提升了警察形象。二是通过行风热线,建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评议员制度,开展人民警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等工作,强化外部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获得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公安机关的群众基础。三是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违反服务承诺、滥用行政执法权等行为加强监察力度,对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软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力推进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累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3100余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方面。

(一)信息公开全面。多次组织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归纳整理,核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交警、出入境等部门积极争取业务上级部门支持,开通轻微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港澳商务单位网上备案等系统功能。此外,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等数据也进行全面整理、入网,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的目标。在海宁政府门户网站、海宁论坛“警方时空”版块开设服务专栏,开通网上咨询、电话预约受理服务,全天候接受申请人的咨询和预约。运行至今,共认证实名会员17154名,发布信息2000余条,受理咨询、报警500余人次。

(二)信息公开及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及时更新本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介绍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浏览。在局领导调动以及中层干部任免时,迅速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详细介绍新任领导的主要信息;在开展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工作时,迅速公开工作动态,及时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及战果;在季末年终,及时上网公布本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重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实时监督。

(三)信息内容规范。积极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对外宣传栏,及时公布公安部、省公安厅、嘉兴市公安局以及本局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要求,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确保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车管、消防、招标及文件、动态等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格式规范,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推进。全年,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受到群众好评。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全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警民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此,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进一步开阔视野,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基层派出所从事文秘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公文写作教育培训、交流座谈会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相互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统计附表


海宁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

解答咨询次数

3100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714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42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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