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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盐官景区宣德路1号,邮编:314411,电话:87612319)。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盐官观潮景区根据《条例》和省、嘉兴市、海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重点,努力提高政府政策措施和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机构概况及部门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3.工作动态;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重视网站建设,通过网络不断宣传景区,促进旅游发展,在景区旅游网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梳理、审核、发布、存档、应急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的更新量、实效性,做到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呈现形式多样化。同时,景区依托盐官旅游网提供旅游指南、盐官印象、古城风情、盐官动态等最新咨讯,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旅游服务,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末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景区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景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亲民便民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机构人员,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景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积极主动。通过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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