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此,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备与开展情况。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局从落实“执政为民”、推进“政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相关工作秘密。为此,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有关办公设备,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健全机构,明确分工。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切实抓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招商服务中心各选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中心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局长审核、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已公开的做好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实有效进行。
(三)加强培训,努力营造学习氛围。一是按要求派专门人员参加市府办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知识、政府信息发布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二是通过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充分了解。三是在中国海宁网、海宁外经贸局网站,公布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等信息。
(四)创新方法,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充分发挥中国海宁网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外经贸工作有关信息,并结合实际,配合使用短信群发平台,向重点信息发布对向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各乡镇、企业上网查看重要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一次并已及时回复其请求,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基层企业,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外经贸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具体工作中有许多敏感信息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够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企业迫切需求的国际市场信息数量不够多,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
(二)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从现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各科室、中心的通力协作下,基本建立起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手段等方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科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中心信息连络员为本科室、中心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
(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都必须得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局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将从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角度,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网站建设和宣传力度。不仅要让企业和群众了解这样一个获取外经贸信息的渠道,还要不断拓展网站的新功能,使之不仅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媒体,更成为办事和服务企业的平台,成为企业和政府交流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