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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海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和“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gtj@haining.gov.cn,联系电话:0573-87295060。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根据《条例》、《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省厅和嘉兴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局主要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和“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主动提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坚持实行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信息中心和各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因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二)完善《指南》《目录》编制。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和时限。

(三)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规则、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做到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形式对外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各科室(事业单位)新发生和需变更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布,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全体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同时努力提升具体经办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概况:2011年度,“中国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63条,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政务公开、执法监察、国土资讯、土地市场、公告公示、国土专题、应急管理、互动信息等11个大类,66个小类。

(三)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1.“海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2.“中国海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海宁日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进步,在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互联网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中,获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县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第13名,在海宁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核中获综合考核优秀。但不容否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尚无实践经验。2012年,将着重加强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局门户网站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栏目建设,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和“中国海宁”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和“中国海宁”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窗口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等的作用,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在线查询栏目建设,利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和数字档案目录,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网上查阅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内容保障、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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