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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盐官景区宣德路1号,邮编:314411,电话:87612319)。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2009年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机构概况及部门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3.工作动态;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重视网站建设,通过网络不断宣传景区,促进旅游发展,在景区旅游网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梳理、审核、发布、存档、应急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的更新量、实效性,做到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呈现形式多样化。同时,景区依托盐官旅游网提供旅游指南、盐官印象、古城风情、盐官动态等最新咨讯,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旅游服务,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末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景区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景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10年,盐官观潮景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本委网站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三)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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