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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文化体育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制定的《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工作。工作机构明确,有稳定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处理以上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在拟文时标注“公开”,经局领导和有关科室保密审查后,才能对外公开,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三是建立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3.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做好政策解读、新闻报道等公开工作。

4.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按《条例》、《暂行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5.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解读稿件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同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第一时间接收处置回应,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人事信息等方面。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提供信息件数3件,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36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仅收取部分复印、邮寄等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亲民便民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各局属单位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项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1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3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36

《条例》施行以来

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784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246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091月1日—2009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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