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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www.haining.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五楼,邮编:314400,电话:87288812,电子邮箱:tjj@haining.gov.cn)。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的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分管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及要求,确定综合核算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指南》和目录,做到有据可查

按照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及时编制了《海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海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较多,在要求各科室队配合的同时,指定了办公室主任和法制科长协助提供有关信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分管局长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

在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应急等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本局的保密制度、统计资料提供和发布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同时也严格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门户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认真组织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积极参加培训

我局将《条例》加载在“海宁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上,要求全局干部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及时上报信息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准时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门户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研讨等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一年来,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387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统计信息,主要是在《海宁日报》上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信息,包括新闻稿和全市开发区、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和财政信息等七大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门户网站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都能及时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tjj@haining.gov.cn)、传真以及电话和口头等多种形式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加上平时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人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了两件依申请公开,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董佳要求提供2008年我市规上皮革企业名单,二是上海市长宁区华东政法大学严晨飞要求提供我市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经审核,申请一是可公开信息,因此,我局综合科依据申请及时作出了答复,将企业名单发送至申请人的电子邮箱;申请二是不可公开信息,因此我局综合科解释了原因后,将相近指标即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有关数据回复了申请人。

在电子邮件询问数据上,我局及时收取公务邮箱中的邮件,及时回复。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回复了3位咨询者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呈现形式不够多样化、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0年,我局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人机密外,我局统计信息基本上均为可公开信息,均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对依申请公开,我局均会根据申请情况,认真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可公开的及时公开,不予公开的说明原因。


海宁市统计局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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