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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5: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路60号,邮编:314400,电话:87503362)。

一、概述

2008年,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条例》和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政策措施和政务活动的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年初,明确了总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工作流程,注重监督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督促依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及时办理,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主要包括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亲民便民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机构人员,完善评估办法。

(二)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从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围绕中心工作来公开。

(三)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积极主动。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09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项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31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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