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0台电扶梯和80000套电扶梯配件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46号 | 浙江众能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 拟租赁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已建闲置5#及6#厂房实施生产,购置折弯机、剪板机、喷粉线等设备,形成年产电扶梯20000台和电扶梯配件80000套生产能力,建设电梯测试试验塔一个。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至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焊接机器人产生的焊接废气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点焊机及电焊机等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两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采用“水喷淋+光催化”处理后同燃烧废气收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综上所述,企业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响不大;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等处理后,其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经过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573-87429017; 通讯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06; 邮编:3144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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