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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2-00121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08 09:00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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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2年第4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前锦村下陈自然村、增杰衡器厂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固始县实行全域封闭式管理,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要求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和信阳市固始县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河南省郑州市、商丘市、许昌市疫情形势,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综合研判,要求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二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丘市睢阳区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河南省郑州市除上述“14+7”健康管理地区以外区域、许昌市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已连续 14 天以上无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2年1月7日起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蓝光天娇城小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2年1月7日起离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2年1月7日起离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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