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晔、汤治安、宋丹桦、徐银芳、李宏杰、沈玉祥、朱逸峰、方晓明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完善户籍管理为抓手,提升“城乡一体新社区”管理水平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一、目前我市“人户分离”现状和管理难点 (一)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近年来,随着我市老城区改造、新城区扩建,相当数量的居民因此而拆迁(搬迁)。有的城区拆迁户入住安置房后,户口仍空挂在原拆迁房内,不愿迁入新居;有的因孩子就学等原因,不愿将户口迁往新的居住地。而农村地区的拆迁(搬迁)户则因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等问题,更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城乡一体化新社区内的安置房,仍然选择户口空挂在原址,造成一种新的“人户分离”现象。 (二)居民的户籍观念淡薄影响户籍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场经济作用下,户口在居民生活中的直接作用弱化,居住分散、社会关系复杂,使户籍功能的发挥受到了极大的制约,户口的约束调节功能不断减弱。居民自身对户口登记等问题重视度不高,不少居民认为户口登记与现实生活关系不大。 (三)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制约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人户分离让公安机关很难掌握本辖区实际居住人员的底数及情况,对一些特殊人群如吸毒、刑满释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易引发漏管失控等问题。对“户在人不在”的,由于人员长期脱离工作视线,难以掌握其基本动态;对“人在户不在”的,由于不知其基本情况,难以掌握社会关系,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安机关对此类人员的有效管控。 二、我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走访排摸。针对疫情期间发现的人口管理盲点问题,集中对未落户人员、人户分离、应销未销、外出频繁的户籍人口进行重点走访排查,及时做好登记工作。通过“全息警务”“公安治安基础驾驶舱”等信息平台推送异常数据及时开展上门核查,核清实际居住地,并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做到人房信息一致,对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积极动员引导群众做好户口迁移,对核查发现已死亡人员未进行户口注销的,及时进行注销。 (二)加强部门间联动。主动对接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比对出生、学籍、社区疫情防控等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定期会商,强化沟通协作,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推广多渠道自主申报。结合“最多跑一次”,积极推广“浙里办”APP 、“浙江政务服务网”等自主申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手机自助申报户口登记事项,争取实现“居民不出户、民警少入户”。同时,扎实做好联办事项,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出生、死亡“一事联办”等创新举措,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减少了人户分离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有效破解“人户分离”这一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难题,我局将积极探索,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常态化推动开展“人户分离”清理整治工作。 (一)建议尽快剥离依附在户口上的相关利益。公安机关将积极发挥户籍管理的职能作用,推动政府层面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针对城乡一体化新社区“人户分离”的新情况,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化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静态管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模式。同时,出台政策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不断剥离农村户口上附着的与农民身份挂钩的经济利益,彻底打消城乡一体化新社区中拆迁(搬迁)户“不愿迁”的思想顾虑。 (二)严格规范户口办理手续。公安机关立足自身职能,通过各种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户籍管理的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户口登记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关系,着重强调户口准确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参与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户口迁入、迁出、出生申报、死亡注销等各项手续。依托信息手段,不断提升户籍办事事项的“网办”“掌办”率,通过“政务2.0”或“浙里办”APP,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常态化开展“人户分离”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不同村、社区的各自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尽最大可能动员“人户分离”居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对符合省户籍政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开展依职权户口迁移工作,以实现“人户一致”。 (三)积极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改革和积分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的管理。依托各种平台媒介加强新型电子居住证推广和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宣传工作,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通过“微信公众号”上发推文、编印宣传手册、向持证人精准群发短信等方式引导流动人口主动申领电子居住证。 (四)整合各类社会管理资源。以居住地派出所为主,继续做好人户分离人员的现住址采集工作,充分利用派出所工作平台及时录入,确保准确率和实效性,为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人户分离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社区民警充分发动协管员、楼道长、网格员,将排摸采集到数据实时推送,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共享人户分离人员最新信息,同时依托“一标三实”工作,全面做好实有人口信息核查登记,确保人房信息一致。 (五)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依托数字化改革和“公安大脑”建设,努力实现部门间信息智能互换。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依托浙政钉、政务OA、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等智能办公软件和应用程序,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高效互通,从中发现一批人户分离人员的准确居住地信息,从而实现人口数据采集方式从传统的手动采集逐步向批量化、高效化、精准化采集方式转变。 户口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离不开村、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再次衷心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尽最大努力支持配合你们的工作,也真诚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 谢谢! 海宁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治安管理大队姚志恒,联系电话:13967355233、55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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