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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2-10-21 16: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吴冷西、姜新妹、赵惠琴、吴英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第329号建议《关于推广信托制模式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物业管理模式,其本质是通过更加公开透明的过程推动业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从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其实前期很多热心人士向我们建议过尝试和探索“信托制”模式,我们对该模式也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信托制”模式的研究。目前国内虽然有个别地区进行了尝试,但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信托制”设计的初衷非常好,但从实操层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如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撑、缺乏充足的基层物业体系的支撑、缺乏广泛的公众认知的支撑,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国内试点的小区大多还是老旧小微小区,我局将积极向市局甚至省厅了解和讨论“信托制”模式的各类经验和问题,加强对该模式的研究。

二、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领域收费信息公开专项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做好营业执照、持证上岗人员、规章制度、管理层名单及分工、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规约和公共收益等一系列内容的公示公开,在嘉兴智慧物业平台上线后结合开展做好线上的专项行动,对违反条例和合同约定的行为,严格进行查处。

三、鼓励公开透明机制的探索。首先是鼓励业委会(社区)与银行合作优化公共收益的公开,我市百合新城业委会与宁波银行正在合作此类模式,业主可查询公共收益明细;其次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第三方监管模式,海盐目前有少部分小区尝试了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第三方银行监管的模式管理(涉及物业费只是监管但并不公开明细);最后是适时探索“信托制”,对小区各项“条件好”,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意愿强”的,我们将会同属地指导小区共同探索“信托制”模式,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为物业管理模式的完善提供海宁经验。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钱凯,联系电话:15868336190)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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