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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2-66465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8 14:26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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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人工智能相机模组、5.5亿片生物识别元器件项目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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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人工智能相机模组、5.5亿片生物识别元器件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企业原名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位于海宁市长安镇海宁高新区新潮路15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019年,企业拟抓住机遇,投资6亿元,在长安镇海宁高新区新潮路15号新增用地面积6.66万平方米,购买超精密镭射切割机、高精度溅射镀膜机、搭载高速智能机器人与积层烤箱等革新性技术的TEL MARK涂胶显影机、顶级分辨率的SUSS Micro 光刻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实施年产40万套人工智能相机模组、5.5亿片生物识别元器件项目。该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审批,审批文号:嘉环海建[2019]47号。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处于机械调试阶段,尚未投产验收。机械调试阶段发现实际投产项目与原环评内容有较大变化。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蚀刻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蚀刻、显影等有机废气经2套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涂布及印刷有机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入车间,经车间整体换风后屋顶排放;异丙醇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异丙醇回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15m高空排放;脱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加盖收集后通过一级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含铬、含铅废水各自经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部分精密切割废水直接回用,部分直接纳管;纯水制备产生浓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及生活用水,剩余部分直接纳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221日至20222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118

联系电话:0573-87429017  

通讯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06 邮编:3144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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