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庙镇、丁桥镇、斜桥镇、袁花镇、黄湾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医疗单位: 2021年,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被列为海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26号)要求,结合《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三年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2022年计划对周王庙镇等五个镇辖区内的目标人群开展老年痴呆早期筛查,摸清各辖区内老年痴呆患病、诊治、照料、康复现状,促进轻度认知障碍老人向正常认知状态转化,延迟老年痴呆症的发生,延缓痴呆患者病情的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心身健康。 一、筛查范围 周王庙镇、丁桥镇、斜桥镇、袁花镇、黄湾镇辖区所有村(社区)。 二、筛查对象及任务 筛查对象为相关镇辖区内65-80周岁户籍人口(出生日期在1942年1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期间)。初筛任务数为3.4万人,各镇(街道)分别为:斜桥镇8600人、周王庙镇7100人、黄湾镇3500人、丁桥镇7300人、袁花镇7500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相关镇、村(社区)排摸出65-80周岁本市户籍人员。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办(脑健康项目办)联合各镇、村(社区)组织召开两级动员会,动员会要明确筛查工作意义、具体流程,部署宣传发动工作,发放筛查知情同意书等。对符合条件的筛查对象要求通知到位,提高参检率。 (二)现场初筛:现场初筛工作结合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老年人健康体检、义诊及进村入户等形式,由脑健康项目办在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协助下开展免费筛查。现场初筛主要包括精神状态评估及问卷测评(AD8量表、CSI-D量表),筛查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者须由家属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筛。 (三)定点精筛:脑健康项目办要及时将初筛结果反馈到各村(社区)及初筛对象(或家属),对初筛结果可疑阳性的高危人员,各村(社区)发动并安排其积极参与免费精筛体检(体检内容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同型半胱氨酸、TRUST、维生素B12、叶酸、头颅CT、心电图、血压、量表MMSE、ADL及身高体重等),并做好相关知识宣教及参检注意事项。海宁四院统筹安排,在指定医院开展脑健康精筛检查。 (四)临床干预管理:脑健康项目办要及时对精筛异常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并提出合理医学建议,协助基层公共卫生防治三级网络定期开展社区干预随访。各家庭签约医生需积极参加由脑健康项目办组织的“脑健康”基础知识、干预照护技能培训,建立家庭-社区-医院的三级联动,共同参与老年人脑健康工作,提高居民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及照护技能。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下旬-3月,开展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宣传,启动相关镇及养老院老人初筛工作; 第二阶段:4-8月底,结合各镇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老年人健康体检、义诊等形式初步完成初筛工作,并对初筛可疑阳性人员及时开展精筛工作; 第三阶段:9月底前,以进组入户等方式进行扫尾工作;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总结评估。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海宁市老年痴呆早期筛查项目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协调落实筛查工作任务。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操作,做好与筛查镇及辖区医疗单位的对接,合理安排筛查人群,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完成筛查资料的统计、归档和总结上报工作。 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周王庙镇、丁桥镇、斜桥镇、袁花镇、黄湾镇负责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召开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工作动员会,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微信等媒体,加强老年痴呆早诊早治筛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相关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前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配合项目办开展对机构内医务人员的老年痴呆防治及随访干预技能培训;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完成老年痴呆早期筛查现场初筛工作,并完成高危人群的精筛工作。 联系人:周曙刚,联系电话:87636775/690268 海宁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