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 《海宁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 引导外地员工 留“嘉”过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海经信〔202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 引导外地员工留“嘉”过年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海宁市委员会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海宁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 引导外地员工 留“嘉”过年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做到稳中求进,及早谋划,主动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因素,降低春节期间人员大规模区域性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加强节前节后企业用工保障,留住企业外来员工在海宁过春节,全力推进稳企业稳发展稳经济工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稳定用工,引导外地员工留“嘉”过年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意见。 二、开展“暖心关爱行动”。深入推进“网格连企、暖心助企”,组织专属网格长(微网格长)深入企业车间了解员工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开展好专项性走访服务;市总工会要开展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做好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服务群众、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的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团市委、市妇联等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对留在海宁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送服务、送温暖”活动,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落细。各镇(街道)两新工委要组织辖区内各两新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的组织优势,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关心关爱活动,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两新工委〕 三、给予景区(点)免费游优待。2022年1月30日至2月8日期间,全市A级景区面向海宁企业外来员工免费优待。凡持有《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地在海宁)或持有市公安部门、企业联合盖章的海宁企业外来员工证明可到全市A级景点免费游览,同时随带2名亲朋免费入园。(外来员工免费游览景区(点)人员须服从当日景区(点)防疫预约、限流等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各镇(街道)、盐官度假区〕 四、免费开放公共文化场所等设施。2022年1月30日至2月8日期间,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市内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免费开放。全市公共停车场、市内公交线路均免费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各镇(街道)〕 五、免费提供在岗员工子女托管。组织志愿者就近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留岗在岗员工子女提供免费托管,解决子女“看护难”问题,丰富假期学习生活。〔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六、丰富留岗员工精神生活。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企业文化活动中心阵地作用,因地制宜举办书画摄影、微视频大赛等各类线上线下文体活动,丰富留岗过节员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各镇(街道)〕 七、赠送留岗员工春节流量红包。开展手机送亲情活动,各运营商为春节留岗员工免费发放手机流量红包,鼓励运营商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各镇(街道)〕 八、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市总工会春节假期开通24小时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为全市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依法保障春节期间在岗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九、强化员工就业保障。通过线上共享员工平台、线下岗位余缺对接会等方式实现员工共享和余缺调剂,让外来务工者“春节不返乡、就业有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十、给予新居民子女入学加分。外来员工在海宁过年且符合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2022年入学时一次性加5分,父母可分别累加。〔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 十一、鼓励“餐饮服务春节不打烊”。鼓励各类餐饮单位“春节不打烊”,为消费者提供就餐便利,在对春节餐饮消费保障有力的限上单位给予每家5万元以内的奖励,奖励总量不超过15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十二、提倡海宁人在海宁过年。全市党员干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离海宁,保障城市有序运行。提倡海宁人在本地过年,当好东道主,为留海宁过年人员提供各种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