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1〕16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政策浙江省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1〕16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符合拟支持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3日-3月19日。 如有意见或异议,可与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海宁市经信局,企业科87288746;海宁市财政局,企业科87292053。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