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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22-67253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3-17
所属栏目: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文字号: 海政办发〔2022〕21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2-03-24 1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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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市和乡村有机更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水平打造美丽海宁,打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城乡风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自2022年起,建设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以“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和“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为目标,争创优秀。至2025年底,争取推进“9+3”,即9个城市风貌样板区、3个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推进17个未来社区(含乡村新社区)建设。

  至2022年底。城市风貌样板区推进硖石传统风貌样板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特色产业风貌样板区建设。县域风貌样板区推进长安-周王庙“共同富裕”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未来社区推进双漾里、风和丽苑建设。

  至2023年底,城市风貌样板区推进盐官古城传统风貌样板区、马桥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建设。县域风貌样板区推进黄湾-袁花“果香花溪”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未来社区推进康桥社区、理想水镇、新丰社区建设。

  至2024年底,城市风貌样板区推进时尚小镇(皮革城)特色产业风貌样板区、仰山智谷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建设。县域风貌样板区推进盐官-丁桥“百里钱塘”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未来社区推进中新社区、仰山社区、庆云社区建设。

  至2025年底,城市风貌样板区杭海新城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鹃湖科技城特色产业风貌样板区、斜桥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建设。未来社区推进南关厢社区、东山社区、龙渡社区建设,启动长田社区、东郊社区、龙新社区、桑梓社区建设。

  到“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标志性成果,形成具有海宁特色的城乡风貌建设管理模式。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浙派特色进一步彰显,全市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1.规划引领、整体大美。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规划谋篇,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做亮全域美丽大花园的生态底色,保护整体风貌格局,提升城乡风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注重设计引导,努力提高城市设计、村庄设计水平,不标新立异、贪大求洋,打造美美与共的海宁大美画卷。

  2.特色彰显、文化传承。坚持保护和发展相统一,注重挖掘和展示海宁的文化底蕴,体现文化自信,彰显浙派建筑的地域特色,落实文化传承和现代营造的有机统一,着力增强“重要窗口”的风貌辨识度,展现海宁特有的气质。

  3.未来导向、系统治理。将未来社区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和风貌整治提升全过程,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将风貌提升与功能提升、生态提升、治理提升一体推进,注重加强与未来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和集成推进。

  4.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开展整治提升样板项目、样板区域建设,探索形成一批样本,积累一批技术,走出一条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科学路径,久久为功,全面推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按照《浙江省市县(市、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结合工作目标,开展城乡风貌评估,梳理地域风貌格局和特色元素,明确城乡风貌特色定位、整体格局和整治提升区域,提出短板问题,注重自然空间、历史文化、建筑空间的系统融合,落实“十四五”重点项目和推进计划,深化对廊道界面、建筑控制、色彩指引、绿化提质、管控机制等方面的落实。

  (二)统筹推进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和塑造。保护城乡自然格局,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效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自然生态修复,系统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落实重要的城市轴线、景观廊道和特色风貌大走廊,营造更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空间。注重蓝绿空间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利用,在低影响开发的前提下做好功能及业态的植入,让生态空间真正成为魅力空间和活力空间。打造“浙派园林”,实施“绿网编织”工程,推进美丽公路、美丽河湖、美丽田园建设,打造一批大地景观。加强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塑造,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严禁在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完善分级传统村落保护体系,连线成片推动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开展“老屋复兴”行动,抢救保护修缮一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实现多元化利用。

  (三)切实加强城市重要区域和节点风貌整治提升。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要把未来社区理念全面落实到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快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未来社区建设项目落地和有效运营。注重自然空间、历史文化、建筑形态的系统融合,加强空间界面、建筑形态、高度、材质、色彩的协调统一。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打造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建筑,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进城市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把入城门户、特色街道、中心广场、滨水空间、历史地段、未来社区、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打造一批整体风貌协调、地域文化突出、空间体验丰富、功能活力十足的城市风貌标志性成果,结合节点项目推进,分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区等类型,区域整体推进风貌整治提升,未来导向推进系统治理,打造城市风貌样板区。

  (四)切实加强乡村风貌整体提升。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以人口相对集聚的镇、村为节点,集成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连线成片开展县域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县域风貌样板区。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做好海宁建成区扩面提质,着力提升海宁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补齐区域间的设施短板。有机串联贯通游步道、骑行道等各类绿道,建设城乡绿道网。开展沿路沿线及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持续提升环境品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着力推进农房风貌提升,加强对农房屋顶、立面、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围墙等风貌要素的管控。按照海宁地域文化片区,新建或改造一批亲近自然、素雅质朴、人文底蕴深厚、浙派韵味悠长的村庄或者乡村聚落,打造代表海宁建筑文化的“浙派民居”特色村。结合乡村实际落实未来社区理念,推动乡村新社区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宁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实行实体化运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协作办公。专班履行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主体责任,统筹编制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和宣传发动等。

  (二)加强要素保障。把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和配套政策,支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项目在申请专项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盘活利用国有存量房屋及闲置资产,优先用于城乡社区的公共服务补短板。加强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改革和激励力度。

  (三)加强人才支撑。建立市级专家团队,落实技术专家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服务机制,由建筑、规划等方面专家协助政府对风貌整治提升项目进行技术把关和指导。建立企业结对制度,全方位、全周期强化指导服务,深度参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强城乡风貌建设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城乡风貌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城乡有机更新及存量土地利用的政策体系。完善城市风貌管控传导机制,加强数字赋能,用好省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结合“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加强对农房设计管理和把控,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机制,全面开展乡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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