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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5/2022-67296 发文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6 14:49:55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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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海政办发〔2021〕59号)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把2021年度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镇(街道)对照并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依法诚信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服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海宁市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以下资料:

1.2021年度海宁市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限内登录亲清潮乡云平台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

自2022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建管中心:虞晶俊         电话:87287151

园林市政中心:章海锋     电话:87232875

附件:2021年度海宁市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docx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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