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公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现就我市2022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 二、招生范围 在海宁市范围内实施招生。如在海宁市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补招时,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嘉兴市范围内实施招生。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范围。 小学新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具有海宁市户籍。 2.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新生本人具有海宁市幼儿园、小学的学籍。 4.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的有效房产(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四、优待对象 (一)政策生。根据《海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二)直升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由小学部申请同一学校初中部的新生。 五、招生计划 一年级6班,共计252人。 七年级10班,共计420人。 六、招生流程 (一)优待申请。 1.政策生申请:于4月底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申请材料,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2.直升生申请:于4月2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直升申请。 (二)入学申请。 1.网上报名线下验证。5月12日8﹕30~14日17﹕00,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同时须携带相应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现场验证的,入学申请视为无效。 2.报名要求。“报名系统”为海宁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的唯一系统,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在“报名系统”外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报名时间截止后,入学申请信息不能更改。 3.操作办法。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和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三)分批录取。 第一批次:政策生录取 1.审核公示:5月上旬市教育局基教科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公示政策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 2.直接录取: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9日前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直升生录取 1.名单公示:就读学校须对所有申请直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材料提交:直升生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于4月28日前提交市教育局基教科,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基教科于4月底前完成材料审核。 4.录取方法:申请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5月9日前市教育局完成直升生的录取工作。 如需电脑派位,则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录取新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第三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生、直升生后的剩余学位数,用于录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新生。凡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材料审核:5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新生的材料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2.录取方法: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未超出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3.电脑派位:5月16日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号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码。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小学、初中各5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代表名单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4.其他事项: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提交后,将无法再改换“公办学校”,反之相同。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家长于5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的网上登记申请;非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如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家长于7月9日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安排查询《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 (四)补录招生。 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实施补招。 1.补报时间:2022年7月9日8:30~17:00,如第一次报名录取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名。 2.补招办法:网上申请、材料审核、录取办法等同前。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民办学校补招。补招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如公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按照“同批靠后”的原则进行统筹录取。 (五)报名注册。 录取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公布后,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报到、注册等具体事项说明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家长。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民办学校须严格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编班,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2.规范直升流程。须认真做好直升生的报名申请工作,应将相关政策通知到位,不得隐瞒或劝阻家长。 3.实施均衡编班。民办学校须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4.严禁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学校不得举行“校园开放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5.规范收费行为。民办学校开学收费前应提前告知学生家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栏及招生场所进行公示。应严格按照向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加项目、提高标准。学费、住宿费等不得跨学期收取。 6.严肃执纪问责。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咨询电话:87297963,87223239(市教育局基教科);87073110,87073171(宏达学校)。 举报电话:8728703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7223891(市教育局)。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附件: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宏达学校)网上报名指南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宏达学校)网上报名指南 一、报名时间 1.网上申请:2022年5月12日上午8:30开始,至2022年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 2.现场验证:2022年5月12日~14日,每天的8:30~17:00期间,在学校现场对网上登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3.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8:30~17:00,网上申请和现场验证的办法同前。如第一次预报名后录取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名。 备注: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填报提交后,将无法再改换“公办学校报名”,反之相同。海宁市户籍新生的家长务必考虑清楚,确定后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选择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家长于5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的网上登记申请。 二、登录方式 家长(监护人,下同)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先以家长身份证注册账号,再在“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为保证使用本系统报名过程中界面清晰、上传顺利,建议最好在电脑上操作,电脑端操作请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用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下载“浙里办”APP。 三、操作说明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1.方式一:电脑。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免费注册”并完成用户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2.方式二:手机。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四、登记说明 1.进入“招生平台”后,请家长先点击阅读[政策文件]5“关于做好2022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2.申请步骤: 点击“招生平台”的“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2022学年海宁市民办小学招生登记”或“2022学年海宁市民办初中招生登记”点击进入→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选择4个条件之一,点击“前往报名”→进入“申请表”页面。 3.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2)“监护人信息”一般指新生父母,如父母离异,请填写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信息;如父母均已不在,请填写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并在“备注”栏写明。 (3)“有效房产信息”请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上的信息填写。 (4)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采集”按钮,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状态栏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5)请务必记住“申请号”,学校现场验证时需要使用。 (6)如填报信息有误,在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7)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中的“填报说明”,须承诺系统“申请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合法、真实,并同意接受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若因所填信息不实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8)多子女报名。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