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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2-67642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20 15:45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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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481220419886229803的海宁张峰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办件单号为330481220419886229803海宁张峰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20420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海宁张峰口腔诊所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路176-178号,海昌南路707号、709

法定代表人:张峰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8025]

有效期至:20270419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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