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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0/2022-68626 发文机关:市文旅体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30 09:52
责任部门:市文旅体局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所属栏目:公共文化体育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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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文综罚字〔2022〕006号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海宁市宏伟包装厂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0916843989

印刷经营许可证,(浙)印证字FC2-0278号                                       

投资人:宓春伟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之江路4号包装车间2号二楼

接海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线索核查交办单》,2022年2月22日15时10分至16时15分,我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行为,经本局领导批准后,于同日立案调查。2月23日下午,办案人员对海宁市宏伟包装厂投资人宓春伟做了调查询问笔录,案件于2月24日调查终结。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5月初将经营场所搬迁至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之江路4号包装车间2号二楼,2021年5月底开始生产经营活动,5月18日办理完成《营业执照》上住所的变更手续后,一直未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住所不相符。2022年2月22日下午,我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接上级交办后前去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上述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无异议。当事人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行为,扰乱了印刷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现已取得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有:

证据一:《案件线索核查交办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的书证;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2页,证明现场执法程序合法与当事人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现场笔录;

证据三:现场拍摄证据照片6张,证明2022年2月22日下午执法人员查获违法行为的事实和经过的书证;

证据四:投资人宓春伟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当事人陈述

证据五:宓春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宓春伟身份的书证;

证据六: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适格的书证。

本局通过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作为违法行为的主体适格,主观方面因当事人疏忽不重视,导致了客观方面变更住所等主要登记事项,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违法行为的发生,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本局于2022228日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文综罚告字〔2022〕006号),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较轻,在违法行为被查获后能及时准备好备案资料,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印刷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中第(三)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警告。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文罚字〔2022〕006号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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